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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传统十论<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札记

百无一用 中古史研究 2020-09-05


自先秦儒家学说创立以来,以其元典作为儒家思想和理论展现的基础载体。在此之后,儒家学说经历秦、西汉,期间虽产生了一定的发展与变化,但由于其始终未得到统治者的认同而没有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治和代表社会的主流思想。故而,在制度化的思想和形而下的制度两个环节中,并未构筑起牢固的学说制度基础和经典认同,甚至可以说是缺失的。


这种情况,直至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才有了实质性地改变。董仲舒无疑是对儒家学说进行了重大的改造,最终是符合了统治者的政治需求。那么,董仲舒改造的是哪个发展阶段和哪个层面的儒学及其思想?循着这一思路,董对儒学的改造行为主要存在着两条主线。其一,依先秦元典中的儒学发展到西汉前期这一既定事实状态为依据;其二,直接取自先秦元典,即原始性典籍理论。当然,所依据两条主线的主次、程度和侧重方向存在差异或兼而有之,都是有可能的。是为其改造的实施过程。


董对儒学改造的最终结果是以怎样的形式获得展现?历来认为,以先秦思想为理论,经董仲舒改造的儒家学说成为了统治者进行统治国家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决策的理论指导。这种看法和认知显然是没有将问题背景的时间和空间有效地对应起来考察,而是过于着眼在先秦儒学在西汉被大加改造这样的角度,实际更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某种思想学说在某个阶段其“形而上”与“形而下”一致性的关联问题。董仲舒改造的儒家学说是以元典发展的新阶段和新形式呈现出来的。其著《春秋繁露》,即儒学发展为新阶段的元典和所承载的思想理论。


《春秋繁露》这样的儒学新元典和董仲舒建立的儒学体系的新变化,带给统治者在制度顶层设计层面的变化,这就是制度化的思想。而贯彻制度化思想的政治决策和行政实施的具体过程,为形而下的制度。只有通过上令下行,上传下达的施政过程,在形而下的制度落地之后,才可能完成制度化的思想和体现建立这一制度化思想的理论学说。所以说,董仲舒改造儒学的这一新阶段,对应的结果就是儒家思想及其学说在制度化的思想和形而下的制度两个环节中得以构建起来,且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不断发展的事实形态。其结果从发展中变化而来,又在新的发展中继续变化。


上述所论,谨就阅读该篇章后,根据作者学术主旨和观点,从儒家学说发展的一个阶段性剖面加以考察和总结。而这一实际的演变过程,无疑是纷繁复杂的,其中主要与儒家杂糅在一起的法家和道家学说,也就是形成“儒表法里”以及“法道互补”形态特征的构成因素。


                                  原记于2011-9-15 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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